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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有規定,工資之給付,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,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,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按件計酬者亦同。所以依此規定,公司在發放薪水的時候,應該順帶提供薪資單(薪資明細表)給員工,如果公司為提供的話,可以依此規定向公司請求發給薪資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