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要寄存證信函,卻沒有對方的住址要怎麼辦?

問:

車禍受傷後,肇事的對方不聞不問,想寄封存證信函請對方出面處理,卻只知道對方的姓名跟電話,不知道地址要怎麼辦

答:

如果是為了主張或維護法律上的權益,例如申請鑑定、寄存證信函、聲請調解、假扣押、提出民事訴訟…等,他造當事人拒絕提供資料或無法聯絡時,當事人、受託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到當初處理車禍的警察單位填寫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資料申請書」申請抄寫或閱覽他造當事人個人資料。所以如果想寄存證信函給對方的話,可以先跟對方連絡請求告知個人資料,若是聯繫不上或對方不肯告知的話,就可以轉向警方求助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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